话题发起|盖小雅
策划|盖雅学苑
01/
职场女性:有欣喜,也有焦虑
@狄*
育儿假挺好的,孩子有个感冒发烧,可以不用请年假了。
@盖小雅
育儿假可以拆开用吗?男员工是不是也有育儿假?
@狄*
一次性休完的是生育假。
育儿假可以分开休啊,使用多次,男女都有的。
我觉得产假延长没啥问题,担心的是女员工一怀孕就开始休病假,这个比较头疼。
@K***
什么时候也让男的也享有等同产假吧,休产假男女一起休。
以后男的面试,HR也要问:打算不打算要孩子?
@孙*
育儿的确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只增加女性福利,的确容易出现职场歧视。
@等***
男性有生理优势(不用生孩子、坐月子),根本体会不到生育后激素原因导致的产后抑郁和育儿期间的精力剥夺,所以交替育儿有助于夫妻和睦。
观点三:社会观点该变一变了
@K***
最大的问题还是观念,家里一有个事,第一反应还是女性来承担,男的搞事业。
男的产假休不休还是他和他的老板说的算,女的不休不行啊。
@等***
男女应该平等休一样的产假。为了家庭的和谐,夫妻双方都有义务承担养家和育儿的职责。
我觉得男性的产假须强制,不可拒休。
@孙*
看到了40 职场女性的希望,哈哈……
年轻女员工可以请三次产假。40 ,最好过了更年期的,至少不会请假了啊!
现在产假158天起,真的是半年不用上班了。再算上产前、哺乳,前前后后要近一年了。
当公司的小姑娘陆陆续续开始请产假,领导是不是会想起:还是善待一下老阿姨吧。
而且以后低龄老年人得被重用,女性一般长寿,看来我们的职业生命周期要延迟很多哈哈哈。
@C***
这是增加了女性就业的难度。
3周岁以内的孩子都有育儿假,每生一个还有158天产假,还可以生3个……
同样的岗位,如果能招男生,肯定都招男生了!
@等***
休产假期间其实工作相当于断档,对职业生涯都会产生影响。
普世价值认为女性更适合在家育儿,这也助长了一些女生不愿意在职业发展上做更多努力。
@狄*
如果真的生了3个孩子,女性的职业生涯基本就断了。
@C***
像我这种已婚未育的,都不敢动跳槽的念头。
图源/影视作品《82年生的金智英》
观点六:不婚不育的女性越来越多了吗?
不生倒不至于,该生还是得生呀。
只是企业招人的时候会有所考量,怕你一胎生了生二胎,二胎生了生三胎。同等条件下就会考虑男性,这也是现实。
但是政策就是想让你回家生孩子,生个三胎最好。
(有点强迫女性回家生孩纸的感觉)
@陈**
我觉得这个政策,加上目前被刻意放大的男女对立的网络舆论环境,不婚不生育的只会越来越多。
@C***
赞同,我是希望假多多的,福利多多的,但找不到工作还谈个啥。
如果对企业有相应的政策,比如雇佣女性比例,减税免税什么的,而不是政策请客,企业买单。
@F**
朋友是这么劝我的……
@孙*
问题是年轻人才不会为了多那么几天假就生孩子呢。
@胡**
之前参加培训时,一个老师说,一个未婚未育的女职工,进入公司后,从结婚开始到生育,几乎工作就难以连贯了。
婚假、备孕(事假)、保胎(病假)、产检假、产假、哺乳假、育儿假、年假……
不过,从逆向思维,现在的结婚率在下降、生育率也在下降,还是很理性的,没人去故意蹭政策的福利,特别是二胎三胎,因为都知道,生小孩的成本很高。
@F**
有朋友因为已经结婚了(还没生孩子),现在想换工作但不敢动,就因为自己处于招聘市场的最底端,怕受到隐性歧视,折腾半天最后还不如现在的工作好。
@F**
虽然有些女性会重家庭、轻工作。
但也有不少女性会为了事业的发展,而调整自己的家庭规划。
一位朋友本来计划在某公司待到生完孩子(婚假、产假都休完),而且她已经到了升职考察期。但考察期工作量加倍、工资不涨,工作压力过大,在该公司也看不到行业前景和职业前景。所以果断推后结婚,成功让自己还处于“未婚”状态时找到了还不错的下家。
02/
企业方、HR:招聘晋升,很难不再三考虑
@R***
有入职的时候确认不知道自己怀孕,1个月以后说才知道怀孕了。
同为女性员工,这样想问题确实不好。但是业务部门会提出实际情况,面试的时候就要考虑。
@F**
我在网上看到过:有位未婚女性,面试时说自己虽然有男友,但俩人异地、积累矛盾很多,已准备分手,三年内不打算结婚。
结果刚转正就和上司说已经怀孕三个月了,不久后说自己身体不好医生建议在家休养,生完孩子接着休产假……
@等***
这样的女性虽然是被逼无奈,但是给未来找工作的女性埋下隐患,更多企业都会优先考虑男性。
我作为职场招聘人,招人的时候不管候选人有多合适,只要是已婚未育在我这里相当于已经被毙掉了,给男性候选人降低了竞争压力。
@R***
不过也不必太担忧,这种情况在超一线城市不会太多。
现在的女性都是越来越人间清醒了。
三胎的情况不太多,有条件生的,基本也不出来工作。
二、三线城市可能还是会有的。这是部门识别出来的风险点。
@M***
关键是“不要去设定固有偏见”,只是“一朝被蛇咬”(可能对HR来说不是一两次),谁招人的时候不会心里多寻思两下。
@盖小雅
如果一个女员工快生孩子了,但是她工作做得很好,升职加薪的机会,会公平给到吗?
@M***
当年我怀孕的时候(三个月内,还没说),老板来谈升职,我就如实告诉他我怀孕了,然后老板说,那咱们就以后再说好嘛~
不过产假结束回来后,依然是升了。
@等***
之前某互联网公司的一个女副总,在记者采访的时候跟老板说:老板我怀孕了,我不会影响工作的。当场老板给的答复是:我们要平衡好生活和职业,你该休息就好好休息。
@盖小雅
后面我记得是让这个女副总给兄弟们让让机会……
@盖小雅
女性生育假期间的工资不是政府买单吗?
企业招聘时,究竟在担心什么?
@M***
不是钱的问题,是产能的问题啊!工资只是成本里的一部分,其他还有管理成本。
最关键的是,企业是希望人的价值是可以不断增值的,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人,当然希望这个人可以不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去胜任更高的角色。
但很多的情况是,女性在怀孕产假的阶段,首先客观上可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变少了,在主观上也往往会把自己的人生重心转移至家庭,也会有人是休完产假和哺乳假,马上离职了的。
经历过几次这样的案例,不好说企业在招育龄女员工时,心里不会多寻思两下~
@孙*
替代成本肯定会增加,职场对女性更不友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多生娃的问题,还给企业增加了负担。
@R***
这种只会让企业越来越不愿意要女性员工,太不稳定了。
从部门来说,他们会考虑男女员工的比例,如果一个团队都是女的,前后时间休产假,那就要停产了。
给你打个比方,HR招聘组5个人,2个或者3个人都去休产假了,人均工作量是不是就大?那要找人替对吧,谁来替?中间得有工作交接吧?如果招新人,等休产假的人回来,新人怎么安排?
越是大的制造型公司,越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以前工作的一家公司,一条产线一个班20个人,12个女同事,如果有3个人同时休产假,这个产线就少了3个岗位。
现在休产假不是说休一次结束的,有可能是1个是一胎,2个是2胎,还有1个是3胎。
@孙*
企业也不用太担心,相比因为增加假期而多生孩子,对上级不满,对公司不满而撂挑子的年轻人更多,有没有?
@M***
据我的观察,确实有一些女性,生了孩子逐渐把重心转移给家庭;但也有不少女性,有了孩子后突然“觉醒”,不再混混沌沌,希望自己好好搞搞事业,给孩子树立好榜样的。
03/
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图源/影视作品《82年生的金智英》
江苏令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王丽君
2019年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中聚焦了求职环节,提出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聘行为中的“六个不得”,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具体表现。
“六个不得”
①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
②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求职就业、拒绝录用。
③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④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⑤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⑥不得差别化提高妇女录用标准。
也明确了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健全司法救济机制等三条救济渠道。
同时还从加强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帮扶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加强监察执法、依法及时快速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因此延长生育休假后,女性的就业权利受到影响的有多种救济途径。
@盖小雅
如果女性劳动者遇到孕期前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能怎么维权呢?
要保留哪些材料,可以找什么部门?
@王丽君
建议保留相关歧视女员工就业权的微信记录、录音记录或文字记录,向仲裁机构、监察大队投诉。
04/
社会声音,官媒这么说
光明时评 作者@张焱
各地纷纷增加生育假,这是对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积极呼应与具体化,对此当持开放态度。但要真正落实这些措施,有一些细节还需厘清。
首先,生育假带来的成本问题必须正视,这部分成本全由企业负担显然是不现实的。
政策“请客”企业“买单”,不仅不能提高企业鼓励生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造成企业在用工、招聘时有意回避育龄女性的现实。而这也是带薪休假推行多年成效不大的原因。只有政府财政切实分担起一部分生育成本,在减免税费外,补偿企业的雇佣成本,企业才能有意愿配合这项政策的落地。
其次,生育假对职场女性的影响也应正视。
浙江新政中明确提出,休生育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但生育者在休假期间的活由谁来干,休完假之后其岗位还在不在,这都是问题。此外,休了一年半载之后,晋级涨工资是否能通过相应的考核,这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斟酌的细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就提到,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女性权益。在现代生活和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的时代,一个育龄女性较长时间脱离社会,给其恢复工作和恢复身心所带来的困难是实实在在的。
再次,生育假终有休完的一天,其后阶段仍然有幼儿的看护问题。
目前,在我国,0至3岁的托幼服务主要由家庭自行承担,社会化、市场化的托育还存在较大的空白。然而,最近一项发表在《社会》杂志上的论文揭示,具有“去家庭化”性质的托幼服务对欧洲家庭生育决策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相反,具有“家庭化”性质的现金补贴并未产生预期的作用。显然,政府加大对托幼服务的财政投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托幼服务共建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更好的切入口。
铁粉互动时刻
关于生育假延长,你有什么看法?
不论你是职场女性,是负责招聘和薪酬的HR,还是企业管理者,都可以站在个人、家庭或企业等不同角度,发表自己的观点。
评论区点赞前三的,盖小雅请你喝冬天的第一杯咖啡哦~
(颁奖时间为 2021年12月6日18:00前)